例如:违反《广告法》作虚假宣传、违反《产品质量法》生产质量不达标的产品,以及从事业务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。
毕竟历史上博客及现在的微信公众号,或许都会有降温的时候,真正让一个东西活下来的是“品牌”。目前新三板上万家企业中,至少有三分之一,也就是3760家企业是“僵尸股”。 是不是特牛逼?总结一下,创哥觉得K11的确有几个点挺让人尖叫的。